应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规划专业委员会的邀请,郭怀成教授等在近日出版的《环境保护》专刊上撰文,分析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关键特征与问题,合作作者还包括盛虎博士生与刘永研究员。
背景:中国的城镇化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处于加速阶段,到2011年底,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到51.27%;城镇化成为继工业化之后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用地的快速扩张和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带来了严重的“城市病”,进而对城市生态、环境、资源等造成严重的胁迫和干扰。环境规划作为城市环境保护的基础和预防性手段,自1980年代以来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在解决新的城市环境问题中也面临挑战。为应对我国目前高速发展与公众日益高的环境质量要求间存在的矛盾与差距,在2011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国家明确提出了未来我国的环境保护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的多赢,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鉴于此,如何探索一条环境保护的新道路,就成为环境规划领域的重要挑战。在此前提下,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正是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发展和环境之间的关系而确立的。在当前快速的城市化发展和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经济和环境的双重要求下,必须要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思路来引导,从而更好发挥环境规划在指导和引领环境工作中的作用。
论文系统地分析和总结了我国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规划的发展演变历程,阐明了城市环境规划的类别及各自的特点,并比较了传统城市环境规划、生态城市规划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之间的差异性和共性,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基本特征,并提出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论文提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基本特征为:主动型规划,由被动、滞后、从属地位变为主动、源头、引导作用;全局性规划,解决大的格局性环境问题;约束性规划,约束和优化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型规划,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与规划空间落地;协调型规划,实现跨部门的有效联动与规划的协调;制度型规划,促进城市环境规划制度的变革。
论文认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应就如下问题做重点分析:如何把握环境总规的根本出发点和目标;如何把握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研究重点;如何以技术思想创新来促成城市环境总规的目标。